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等治理人員包管通知布告內容真實、精確和完全,並對通知布告中的虛偽記錄、誤導性陳說或許嚴重漏掉承當責任。
主要提醒: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過程當中無增長、否決或變革提案的情形。
1、會議的召開情形
1、會議日期:2008年8月15日上午9:30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掌管人:公司董事長胡拂曉師長教師
4、會議所在:台灣市普陀區怒江路257號金沙江大酒店2樓會議室
5、會議召開方法:現場會議
6、本次股東會議的召開相符《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矩》、《新北證券生意業務所股票上市規矩》及《公司章程》等司法、律例和標準性文件的劃定。
2、會議的列席情形
台灣延華智能科技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08年8月15日上午9:30在台灣市普陀區怒江路257號金沙江大酒店2樓會議室召開。列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8名,代表股分60,022,80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分總額的 75.0285 %。公司部門董事、監事及高等治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董事長胡拂曉師長教師掌管,公司聘任台灣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李志強律師、方曉傑律師對本次大會停止見證。本次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相符《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劃定。
3、議案表決情形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法,審議並經由過程以下議案:
1、審議《關于增長公司運營規模的議案》
表決成果:贊成60,022,801 股。贊成股數占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有有用表決權股分總數的100%。否決0股,棄權0股。
2、審議《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成果:贊成60,022,801 股。贊成股數占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有有用表決權股分總數的100%。否決0股,棄權0股。
3、審議《關于修訂﹤召募資金專項存儲與應用治理方法﹥的議案》;
表決成果:贊成60,022,801 股。贊成股數占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有有用表決權股分總數的100%。否決0股,棄權0股。
4、審議《關于﹤對外投資治理軌制﹥的議案》;
表決成果:贊成60,022,801 股。贊成股數占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有有用表決權股分總數的100%。否決0股,棄權0股。
5、審議《關于﹤控股股東、現實掌握人行動標準﹥的議案》;
表決成果:贊成60,022,801 股。贊成股數占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有有用表決權股分總數的100%。否決0股,棄權0股。
4、律師出具的司法看法
台灣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李志強律師、方曉傑律師列席見證了本次會議,以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法式、列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歷、表決法式及表決成果均相符司法、律例和《公司章程》的劃定,本次股東大匯合法有用。
6、備查文件
1、台灣延華智能科技股分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暫時股東大會會經過議定議;
2、台灣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關于台灣延華智能科技股分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暫時股東大會的司法看法書。
特此通知布告
台灣延華智能科技股分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8年8月16日